冷静期过两个月还能领离婚证吗
宁波鄞州律师
2025-04-07
1.依据民法典,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并发给《受理回执单》起,三十天是冷静期。
2.冷静期结束后三十天内,双方要一起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。
3.若冷静期过了两个月,超出发证期限,算撤回离婚申请。
4.若还想离婚,就得重新申请,重新经历冷静期等流程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冷静期过了两个月不能直接领取离婚证,需重新申请离婚登记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民法典》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起三十日是冷静期。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。当冷静期过了两个月,已超出规定的申请发证期限,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所以,若还想离婚,就得重新申请离婚登记,重新经历冷静期等一系列程序。如果您在离婚相关法律事务上还有其他疑问,欢迎向我或者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冷静期过了两个月不能直接办理离婚。按照民法典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起三十日为冷静期,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。而过了两个月已超出申请发证期限,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:
1.若还想离婚,需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,之后重新经历三十日冷静期。
2.在重新申请前,双方应充分沟通,确认离婚意愿,避免再次错过申请发证期限。
3.提前了解离婚登记的流程和时间要求,合理安排时间前往办理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《民法典》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起三十日是冷静期。
(2)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。
(3)若冷静期过了两个月,已超出申请发证期限,按规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(4)若此时仍想离婚,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,并且重新经历冷静期等相关程序。
提醒:
离婚登记申请有严格的时间规定,一定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应流程,避免因逾期导致申请撤回,需重新申请。不同离婚情况解决方案有别,建议咨询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由于冷静期过了两个月已超出申请发证期限,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视为撤回,若想离婚,需要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
(二)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后,会再次经历三十日的冷静期。
(三)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,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2.冷静期结束后三十天内,双方要一起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。
3.若冷静期过了两个月,超出发证期限,算撤回离婚申请。
4.若还想离婚,就得重新申请,重新经历冷静期等流程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冷静期过了两个月不能直接领取离婚证,需重新申请离婚登记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民法典》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起三十日是冷静期。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。当冷静期过了两个月,已超出规定的申请发证期限,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所以,若还想离婚,就得重新申请离婚登记,重新经历冷静期等一系列程序。如果您在离婚相关法律事务上还有其他疑问,欢迎向我或者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冷静期过了两个月不能直接办理离婚。按照民法典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起三十日为冷静期,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。而过了两个月已超出申请发证期限,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:
1.若还想离婚,需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,之后重新经历三十日冷静期。
2.在重新申请前,双方应充分沟通,确认离婚意愿,避免再次错过申请发证期限。
3.提前了解离婚登记的流程和时间要求,合理安排时间前往办理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《民法典》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起三十日是冷静期。
(2)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。
(3)若冷静期过了两个月,已超出申请发证期限,按规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(4)若此时仍想离婚,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,并且重新经历冷静期等相关程序。
提醒:
离婚登记申请有严格的时间规定,一定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应流程,避免因逾期导致申请撤回,需重新申请。不同离婚情况解决方案有别,建议咨询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由于冷静期过了两个月已超出申请发证期限,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视为撤回,若想离婚,需要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
(二)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后,会再次经历三十日的冷静期。
(三)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,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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